江蘇無錫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4-06-13 14:29     來源:中國會計網     

江蘇無錫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無錫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24〕25號)要求,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4年9月舉行,F將2024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無錫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上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中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在江蘇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信息)是判斷其會計工作年限的參考依據。

二、報名地點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三、報名費用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文件規(guī)定,江蘇省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一)報名費,每人10元。

(二)考試費,每科60元。

四、考試科目和大綱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三)關于考試用書。江蘇省不統(tǒng)一征訂考試用書。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入“考試用書訂購”系統(tǒng)選購或者通過正規(guī)書店購買。

五、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7日至9日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濟法

六、報名時間

江蘇省2024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試報名及繳費時間從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考試報名統(tǒng)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7月2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七、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1.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報考人員按照系統(tǒng)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報考人員的聯系電話及地址務必準確無誤,以免影響后期證書郵寄)。

2.上傳照片。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會計資格證書。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上傳。照片必須為本人原圖,不能P圖,否則將無法通過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

3.上傳審核資料(原件掃描上傳)。證明材料照片要求jpg格式,照片要求寬大于等于600像素,高大于等于6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0KB。

(1)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對于國(境)外學歷單位審核按照蘇財會函〔2019〕6號文執(zhí)行。

(2)符合中級資格報名具體條件6的,提供相關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掃描件。

(3)會計工作年限、屬地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應提供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格式詳見附件)或本人社保繳費證明,其中:反映的累計工作(繳納)年限應不少于報考條件中相應的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工作單位(2024年)應隸屬于無錫考區(qū),或社保參保地(2024年)應隸屬于無錫考區(qū)。社保繳費證明可通過社保機構官網自助打印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保繳費記錄單,該證明要有具體的繳費起止時間、工作單位以及當地社保部門公章。

上一年度參加過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跨省人員除外),無須上傳審核資料,考生注冊后自動審核通過直接進入繳費環(huán)節(jié)(系統(tǒng)自動判斷)。

(二)資格審核

無錫考區(qū)各報名點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照報名條件做好審核工作,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三)網上繳費

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系統(tǒng)提示交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提示:考生繳費完成后,如果系統(tǒng)未提示繳費成功,務必先核實賬戶信息,切勿連續(xù)重復操作繳費環(huán)節(jié)),保持繳費(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賬號暢通,當年切勿注銷賬號。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根據系統(tǒng)提示選擇是否下載打印電子發(fā)票,各地財政部門不再提供紙質票據。如忘記打印,后期可下載“蘇服辦”APP,登錄后點擊“江蘇省財政電子票夾”,下載相應的電子票據。

(四)準考證打印

2024年8月27日至9月6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確認本人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并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八、成績查詢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將于2024年10月31日前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各地財政部門負責受理,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將對合格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確認。如報考人員發(fā)現信息錯誤,在此期間可聯系報考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修改。

九、證書發(fā)放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

因中級資格證書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具體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關注各級財政部門官方網站信息?荚嚬芾頇C構只發(fā)放證書,不再發(fā)放《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

2024年度中級證書發(fā)放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統(tǒng)一從南京送達至考生本人簽收。

在證書領取前,考生可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成績合格單或者向省財政廳申請資格登記表作為證明辦理相關事項。

十、其他事項

(一)各市(縣)、區(qū)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市(縣)、區(qū)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市(縣)、區(qū)考試管理機構要堅持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及時公布本考區(qū)的咨詢電話或電子信箱,及時解答考生疑問,確保2024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十一、政策咨詢

廣大考生應通過“無錫市會計管理網”(http://cz.wuxi.gov.cn/ztzl/hjgl/)或“無錫財政”微信公眾號了解相關考試政策和信息,并及時向無錫市財政局(電話:81827141、81822356或81822360)咨詢相關事項,謹防上當受騙(凡當年考試合格一科及以上的考生,即可抵免當年度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不需要考生辦理任何相關手續(xù))。

無錫考區(qū)報名點咨詢電話:

江陰市:86815567、86821966

宜興市:87994941、87993912

錫山區(qū):88203851

惠山區(qū):83592860

梁溪區(qū):85026219

濱湖區(qū):81178833

新吳區(qū):85253029

經濟開發(fā)區(qū):80580120

附件: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現有_________同志(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已與我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關系,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我單位_________崗位(具體會計崗位)從事會計工作。

特此證明。

(我單位保證本證明內容全部屬實,如有不實,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負責人:單位電話:

證明單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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